理學院獎學金申請-學生出國補助
學生出國補助:
(一) 申請資格:
1. 通過本校甄選推薦至姊妹校為交換學生並獲申請校錄取者。
2. 申請雙聯學位並獲得通過者。
3. 出席國際會議並發表論文者。
(二) 學生請於出國前先向國科會等其他單位及本校研發處申請,獲得或未獲得補助後,方能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理學院申請。
(三) 院收件申請截止日:3/31、6/30、9/30、12/31
(請事先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核章)
備註:研發處申請期限:3/1、6/1、9/1、12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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